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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(8月22日),一名中国女游客在新加坡奢侈品店古驰(GUCCI)偷窃,被判坐牢!
这名女子去年12月14日来新加坡旅行,入住在圣淘沙的一家酒店。(嗯,感觉貌似挺有钱?)12月16日晚上9点左右,她在滨海湾金沙的GUCCI店偷了件米色羊毛衣,价值4500新币。衣服上镶有水晶,大概长这个样子:
她的作案步骤是,先去试衣间假装试衣服,然后拆掉价格标签,将衣服藏在包里,再淡定地走出店外。
不过,这些高档奢侈品店不都应该是一名店员跟着一位顾客的吗?那为啥她还有机可趁?
如此“轻而易举地”将衣服成功偷走后,这名女子的胆子更肥了!于是,第二天下午,她又到乌节路百丽宫的GUCCI店行窃!
在短短一个小时内,她偷走了一件价值2430新币的黑色羊毛衣和一件2920新币的蓝色上衣。
不过,这次,她的行为被闭路电视拍了下来.......
神奇的地方来了!不知道是不是梁静茹给她的勇气,过了两天,这名女子居然再次返回到金沙的GUCCI店行窃!她先是悄咪咪地把一件价值4400新元的白色上衣藏在裙子里,再将一件价值4500新元的粉红色羊毛衣偷偷地收到了自己的包包里。从金沙偷到百丽宫再偷到金沙,不得不说,心真的超大.......(这不是自投罗网吗?)
不过,上得山多终遇虎,她在金沙GUCCI店被店员认出来了!店员当场报警,告诉警方“有个女的昨天来偷了我们的东西,今天又回来了.......”
警方将女子逮捕后,女子承认,自己有能力支付这些总价值1万8750新元的奢侈品。之所以要偷,主要是偷起来太容易了.......(GUCCI店员内心os:怪我咯?)所以,她偷GUCCI原因相当简单粗暴,就是因为它好偷!
更扎GUCCI心的是,这名女子在新加坡期间,在多家奢侈品店购物。她在路易威登(LV)消费了7000新元,在菲拉格慕(Ferragamo)消费了870新元,在蔻驰(Coach)消费了325新元。(就是没在古驰消费......)
这名女子据说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和酗酒问题,但经过心理医生评估,确定这两个病症跟她偷窃没有半毛钱关系。女子最后以三项偷窃罪被控,不过因为没有任何前科,法官在昨天判她坐牢9个星期。
据了解,这名女子的母亲患病,欠了10万人民币的卡债。于是女子将偷来的赃物放到网上卖,换钱为母亲治病。
那么问题来了,既然她这么缺钱,为啥还要花近上万元买名牌货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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